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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 10天假期 4天可获3倍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05:53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黄露玲马清伟通讯员 王东李波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5日讯 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被称为“史上最复杂假期”或“史上最零碎假期”,有假期就会有加班,对于上班族来说,节假日加班费怎么算无疑是一个值得关心的问题。

  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中秋、 国庆假期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包括9月22日(中秋节)和10月1日、 2日、 3日共四天,这四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 300% 的加班工资;另一类是休息日,包括9月 23日、 24日和10月4日、 5日、 6日、 7日共6天,这六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安排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 200% 的加班工资。

  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所以,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 ×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 ×加班天数。如果某职工月工资基数为2000元,假定他法定节假日(4天)没有休假,休息日(6天)没有休假也没有补休,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将包括2000(元)÷21.75(天)×300%×4(天)=1103.45(元),再加上2000(元)÷ 21.75(天)× 200% ×6(天)=1103.45(元),两项相加为2206.90元,十天加班费已经超过了一个月的工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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