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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探头下“劫财不劫色”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长春 秦川军 实习生张琳丽 洪纲)监控探头下“劫财不劫色”,该名劫匪最近被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刑5年,处罚金5000元。

  现年51岁的廖某,平日无所事事,于是将“生路”盯到抢劫上。他从地摊上买来仿真玩具气手枪,又用铁丝扣自制了手铐,还到硚口宗关路附近一商城的地下停车场“踩点”。

  去年10月27日上午,廖某窜至东西湖吴家山一酒店门前,以租车为由搭乘“黑面的”女司机彭某的车辆至该地下停车场。到了指定地点后,廖某持玩具枪相威胁,用自制手铐铐住彭某。

  见彭某吓得瑟瑟发抖,廖某竟笑了起来:“你放心,我只劫财不劫色,你可要配合好点……”他强行抢走彭某身上260余元现金及手机一部,威胁不许报警后扬长而去。

  廖某算漏了一点——他的恶行被停车场的监控探头录下。一周后,廖某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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