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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有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07:36  法制日报

  2010年,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机制,更新司法理念,强化能动司法,改进工作作风,践行司法为民,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开展地卓有成效。

  加强工作作风整顿推动公正廉洁执法

  孟津县法院坚持从严治院,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求党组成员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今年,该院按照县委“作风整顿年”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十提倡、十杜绝”开展作风整顿。一是提倡勤奋学习,杜绝不求上进;二是提倡学以致用,杜绝学而不用;三是提倡严守纪律,杜绝自由散漫;四是提倡优质服务,杜绝官僚主义;五是提倡开拓进取,杜绝因循守旧;六是提倡踏实肯干,杜绝作风浮漂;七是提倡勤政为民,杜绝消极应付;八是提倡勇于负责,杜绝推诿扯皮;九是提倡秉公办案,杜绝徇私枉法;十是提倡文明司法,杜绝作风粗暴。孟津县法院的做法得到当地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步步为营提高质量创新管理促进审判

  为了彻底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即事了,孟津县法院采取10条措施,步步为营,狠抓案件质量。一是把好立案关,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依法引导当事人到有关部门进行解决;二是坚持把调解结案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严禁违背事实、违背法律调解;三是合议庭审理案件时,严格落实合议庭成员集体负责制度,避免讨论案件走过场,遇到问题推卸责任;四是疑难复杂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实行集体会诊;五是裁判文书签发实行承办人、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层层把关制度;六是对常规类型案件制定裁判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障司法的统一性;七是案件审理过程需要延长期限时,一律提前10天报院长批准,违者不予签发,按超审限案件进行处罚;八是加强监督检查,对问题案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九是定期对案件上诉情况、被二审发还改判情况、审判监督庭再审案件情况等进行通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督促案件质量提高;十是对信访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属于案件质量问题,依法进行纠正,并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责任追究。

  庭上调解巡回办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孟津县法院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减少对抗、构建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提高调解方法和技巧,着力提高审判人员和当事人沟通的能力,着力提高调解案件的自觉履行率,着力降低调解协议的反悔率,追求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为社会和谐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明确规定与民生关系密切的赡养案件、邻里纠纷等5类案件要到案发地调查、开庭、调解,使案件的处理过程透明化,处理结果更接近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该院会盟法庭选择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起赡养案件和两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在当地集日时到会盟镇政府所在地陆村进行就地办案。经过开庭审理,赡养案件被告当即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这种现场办案的形式,使广大群众受到了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王素芳赵彩锋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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