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昨日,本报《官司赢了判决书“早产”》一文,叙述了贵阳市民卢女士因为女儿探视权问题,将前夫告上法庭,南明区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因为工作上的疏漏,引致判决书落款日期发生错误。报道见报后,南明区法院高度重视,并表示有错必改,希望卢女士尽快到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对判决书进行处理。
昨日记者来到南明区法院,负责卢女士案件的民一庭负责人告诉记者,发生判决书落款日期错误确实是笔误,这是由于工作上的疏漏,既然出现疏漏,作为院方绝不推卸责任,有错必改,但是判决书实体部分不错,判决书依然有效,望卢女士尽快到法院对判决书重新进行处理,还可以为卢女士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另外希望此事得到卢女士的理解,同时也为他们今后的工作加强谨慎态度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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