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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10:40  深圳晚报

  有关企业:

  鉴于附件所列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税务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附件所列公司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送达企业名单及税务文书

  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税务登记证号需送达的文书

  1深圳市天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440300674819098崔应生深国税油处〔2010〕0008号

  2深圳市天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440300674819098崔应生深国税油罚处〔2010〕0008号

  4深圳市恒瑞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440300664167145袁永合深国税油处〔2010〕0009号

  5深圳市恒瑞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440300664167145袁永合深国税油罚处〔2010〕0009号

  法定代表

  人姓名

  序号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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