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鉴于附件所列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税务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附件所列公司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送达企业名单及税务文书
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税务登记证号需送达的文书
1深圳市天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440300674819098崔应生深国税油处〔2010〕0008号
2深圳市天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440300674819098崔应生深国税油罚处〔2010〕0008号
4深圳市恒瑞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440300664167145袁永合深国税油处〔2010〕0009号
5深圳市恒瑞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440300664167145袁永合深国税油罚处〔2010〕0009号
法定代表
人姓名
序号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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