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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15:41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今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选举法》,这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这一规则也将进入上海地方立法。今天上午,《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修订草案)》交付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分组审议。

  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爱民介绍,《选举法》修改涉及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代表结构、选举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介绍、直接选举中投票选举程序的组织、选举权的保障,以及对破坏选举行为的调查处理,具有重大意义。

  依据《选举法》第16条,《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将区县和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修改为: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区县和乡镇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

  此外,依据《选举法》,修订草案还增加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如实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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