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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4天加班可得3倍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15:41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鲁哲)中秋、国庆长假,部分市民仍需加班。长假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中秋节9月22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当天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9月23、24日,10月4-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按照今年4月1日起本市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120元计算,劳动者在中秋节9月22日、国庆节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当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154.48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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