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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知识经济对知识产权诉讼的四个挑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16:49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逐渐成为知识转化为资产的工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产庭日前经过调研分析认为,知识经济发展将对知识产权诉讼产生四个挑战:

  挑战一:导致诉讼动机多样。传统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合法权益。受知识商业化影响,当事人开始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以获取市场竞争有利地位。在案由选择上除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外,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纠纷等亦为当事人常诉案由。

  挑战二:导致批量案件增加。为增加竞争对手赔偿压力,部分当事人选择在特定时期内集中诉讼批量案件。一旦原告赔偿请求获得支持,竞争对手将面临巨大的赔偿压力,直接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批量案件增加亦导致法院审判压力的增加,人案矛盾进一步突出。

  挑战三:导致调解难度加大。部分原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无合作动力,在诉讼中缺乏调解的诚意,明确拒绝调解;即使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或者已初步达成和解协议,在最后签字或履行阶段亦往往搁浅。调解反成当事人拖延诉讼的手段,增加了法院调解难度。

  挑战四:行业发展对诉讼影响较大。行业发展直接影响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当前核心区内涉及知识产权的行业仍处于发展调整期,利益分配不均衡,利益争斗加剧,如视频网站、数字图书馆等案件集中反映了相关行业的特点。因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注重引导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面对知识经济对知识产权诉讼的挑战,海淀法院知产庭提出了“三个规范”:

  规范一:以调研规范审理。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有所减少,但挑战法律边界的竞争行为屡见不鲜;大量案件类型新、法律关系复杂,需要加强调研,做到既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又明确理清各种法律问题。

  规范二:以诉讼规范市场。海淀法院民五庭积极倡导诉讼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对影视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案件试行“类案速裁”,减少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并通过规范化的赔偿标准有效引导企业间的合作。

  规范三:以调解规范行业。海淀法院民五庭积极探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等主要行业协会在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中的合作,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促进当事人双方对话,并为其提供切实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案。

  闫肃 吴园妹(作者为北京市海淀法院知产庭法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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