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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三个平台”强化侦查监督

  □讲述: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检察长 谢石飞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位于太湖之滨,是无锡市重点旅游区和开发区。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多,刑事案件高发。在案件数不断增长的同时,如何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有效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是我担任滨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后一直在思考、探索的课题。在实践中,我们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先后建立三项机制,较好地加强了对公安侦查活动的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另案处理人员跟踪监督机制。2005年10月,我院与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涉案人员另案处理情况工作联系的意见》,机制的出台,统一了检察、公安双方在另案处理工作中的执法思想,为更有力地对另案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搭建了平台。在此基础上,2007年,我们又研发一套监督程序软件,为另案处理犯罪嫌疑人建立“电子档案”,实现了手工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变。2007年以来,依托该系统已对190名另案处理人员进行了跟踪监督,目前已有152人被跟踪监督到位。被依法立案监督、追捕的犯罪分子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定性定罪准确率均达100%。

  二是建立刑事案件捕前审查机制。我们于2008年5月同公安机关建立“刑事案件捕前审查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对捕前审查的案件范围、方式程序、结果处理以及双方的权、责进行明确,既帮助公安机关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又使侦查监督的关口得到前移,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在案件提请批捕之前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两年来,共对100余件案件进行捕前审查,法律定性、强制措施适用、引导侦查等意见均得到公安机关采纳。

  三是建立片区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制。我院辖区共有15个公安派出所,不少刑事案件是由派出所参与办理的。今年1月,我院同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建立侦查指导片区检察官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全区派出所分为4个片区,在派出所内建立片区检察官办公室,每个片区指派2名检察官对口负责。片区检察官主要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合理化意见;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配合基层派出所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基层派出所日常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行为;定期在基层派出所开展类案专题分析讲座等。

  (采访: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李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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