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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押人员开展心理咨询

  本报讯(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陆建强)在押人员曹永船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死缓后,一时接受不了心理负担加重,9月13日,经过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后,他认清了形势,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为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切实疏解在押人员心理障碍,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与看守所联合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将具有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察人员、看守所民警确定为心理咨询师。该工作开展以来,已为15名在押人员进行了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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