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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不是“手电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1:26  红网

  湖北教育厅近日新制订了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其中禁止教师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中不顾学生安危抢先逃生。(9月16日《中国新闻网》)

  说起教师在自然灾害面前抢先逃跑,人们肯定会想到汶川地震时的“范跑跑”。范老师在灾难来临时率先逃跑还振振有词,同在地震中以身体保护学生的谭千秋老师相比,道德的高度真的是有天壤之别。

  但回首当年,也应该看到,“范跑跑”没有在地震中遇难并不是因为跑得快,而是因为他所在的私立学校的房子没有倒,而谭千秋固然伟大,但学校的楼房如果质量上乘,他本可以和学生们一同生还。换句话说,在自然灾害面前,对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的,不是普通的教师,而是学校的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

  汶川有一所“最牛学校”,在地震时教师各司其职,按照平时的演练程序,全校2200多名学生、一百多位老师,从不同的教学楼和不同的教室中,全部冲到操场,用时仅仅1分36秒,而且无一伤亡。这样的奇迹背后,是校长叶志平在担任校领导后,花40万元将造价才16万元的“豆腐渣”实验教学楼进行了彻底加固,使得楼房在地震中完好无损。如果没有这些前期工作,一味地要求教师守住岗位,恐怕只会增加几个悲情的谭千秋。

  新的学年开始,教师们在进入忙碌的教学工作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闲着,从“禁止乱讲话”到“禁止先逃生”,禁令一个接着一个。但这些高高在上的行政部门像“手电筒”一样,只照到了普通教师,没照到自己。他们根本没有想过,如果自己的事情做得公平,就没有人在网上说三道四。他们更没有想过,学校也应该像发达国家一样,在飓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成为居民最安全的避难所,而不是单让教师怎么引导学生去逃命。

  教育行政部门不仅是具有教育决策功能的机关,也是服务师生的部门,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看看自己哪里做得还不到位,比争先恐后往老师的头上套“紧箍咒”强得多。

稿源:红网 作者: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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