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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衡阳讯昨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分行原行长李宋元(正处级)特大受贿案由衡阳市南岳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2003年至200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李宋元(男,52岁)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永州市分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发包中国农业银行永州市分行办公楼主体建设工程、拨付工程款和审批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多次收受贿赂共计100余万元。
通讯员李建辉 杨琳 记者丁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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