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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交钱停车被盗 业主告物业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2:07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陈霞)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的私家车被盗,明仁花园业主张辉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兰州伊真物业公司赔偿张辉丢失车辆价款4.6万元。宣判后,伊真物业公司不服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阶段。

  2009年4月,张辉购买了一辆五菱面包车后,一直将车停放在明仁花园小区的停车场内,并每月按时缴纳停车费70元。今年2月28日晚,张辉去车上取东西时,发现车不见了。张辉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案件一直没有侦破。由于张辉没有购买车辆被盗抢保险,遂找到兰州伊真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物业公司认为对小区内车辆没有保管义务,不应承担业主车辆丢失的赔偿责任。索赔无望,张辉将兰州伊真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车款4.6万元以及其他经济损失5.5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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