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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限行更严格 六类特殊车辆不受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2:07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宋维国)本次限行包括兰州市所有的机动车,即包括兰州市各级政府机关所有公务用车在内,但此次限行对政府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限行措施对执行特殊任务和确实需要特殊通行的车辆也做出了具体的界定,其中包括下列6类机动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在执行限行基础上公务车封存停驶20%

  规定要求,兰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在封存停驶20%公务用车的基础上,每日限行2个号,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兰州市城区内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一律停驶(确要执行公务的除外)。这样,公务用车将限行接近40%,减少和节约了行政成本。为促进限行措施顺利实施,有关部门要求,从通告发布开始实施之日起,各级党政机关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贯彻执行限行方案,给广大市民做出表率。

  六类机动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公交车、公路客运车、出租车(原单双日运行规定不变)、旅游车以及9座以上(含9座)客车;

  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清障专用车辆;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部门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运送危重病人等紧急情况确需通行的车辆(事前或事后须向辖区交警大队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机要通讯、运送城市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车辆(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的通行手续通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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