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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老乡会遇“狼”跳楼 获赔9.3万对方拒不履行 受辱少女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2:07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陈霞)17岁的女学生晓蕾(化名)参加同学组织的老乡会时,遭到几名康乐籍小伙子的暴力胁迫,在受到性侵犯时晓蕾誓死不从,从宾馆5楼飞身跃下身负重伤。警方通过缜密侦查,一举破获了这个由康乐籍青少年组成的盗抢团伙。2009年12月24日,兰州中院依法分别以强奸罪、抢夺罪、盗窃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到1年5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人马木和马成分别赔偿受害人晓蕾经济损失7万元、2.3万元(本报曾以《受辱少女跳楼 牵出盗抢团伙》为题做过报道)。宣判后,晓蕾的父母不服民事部分判决,向省高院提出上诉。今年6月,省高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马木和马成一直不履行赔偿义务。9月14日,晓蕾的父母向兰州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2008年8月9日晚,在某中专就读的17岁少女晓蕾应康乐籍同学小玲所邀参加老乡会。其间,康乐男子马良(在逃)将晓蕾等人约至宾馆饮酒。因晓蕾不肯喝酒,马良凶相毕露,命令晓蕾“陪他过夜”,遭拒后,马良和马成持皮带、啤酒瓶向晓蕾施暴,马木则堵住房门。情急之下,不堪凌辱的晓蕾从5楼窗户飞身跃下,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左眼摔破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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