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若愚)银监会昨天宣布,近日批准了首批四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进行分行的筹建工作。这四家台资银行分别是台湾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和彰化银行。
台湾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获准在上海市筹建分行,合作金库银行获准在江苏省苏州市筹建分行,彰化银行获准在江苏省昆山市筹建分行。在这四家台资银行中,合作金库银行是台湾银行总资产第二大的银行,台湾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和彰化银行则分居第四位、第五位和第八位。
银监会表示,这是两岸银行业交流与合作历程中取得的一大历史性突破。此前,台资银行在大陆只能开设代表处,不能设立分行。同时,银监会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大陆地区银行赴台设立分支机构。截至目前,银监会已经批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赴台湾设立代表处的申请,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也已经向台湾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正式递交了设立代表处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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