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新萍
本报新乡讯 9月14日,本报刊发的记者调查《工业盐已放开,盐业局咋就不撒手?》,在读者中引起很大反响。一些用盐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反映道,工业盐是很多化工企业的原料之母,盐业部门垄断经营,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成本负担,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又让老百姓多掏了钱。
9月16日上午,记者了解到,鲁潍盐业(福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向新乡市政府法制室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予以撤销(新)盐政罚(2010)第11号《处罚决定书》,并返还被没收的42.75吨盐产品,赔偿经济损失。新乡市政府法制室已受理。
新乡市盐业局有关领导则表示,他们已得知鲁潍盐业新乡分公司申请行政复议一事,正在准备应对。对记者的其他问题,对方表示暂不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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