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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全国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王胜俊要求准确把握改革内容细化执行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7:06  法制日报

  本报三亚9月16日电记者王斗斗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今天在海南三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对会议作出批示,强调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新中国刑事法制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法院公信力和权威具有重大意义。

  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王胜俊在批示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把量刑规范化改革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改革内容,细化执行标准,搞好法官培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各级法院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彻底清理和摒弃那些不符合、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陈旧观念,牢固树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刑事司法理念。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广大法官要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矛盾性质要有深刻认识,对审判目的要有深刻认识,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考虑到各种复杂因素,绝不能在定罪时敷衍了事,量刑时一判了之。>>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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