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太原9月17日消息(记者李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防空警报试鸣规定》,为检验山西全省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09分,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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