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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男子利用他人银行卡取现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10:55  正义网

  正义网安徽9月17日电(通讯员 李曾玮 孙清)葛光昌是一名个体户,在ATM机上发现别人遗忘的银行卡,不查找失主,竟取其款,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经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近日葛光昌被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0年7月9日上午11时许,葛光昌在本市工商银行华夏支行办理转账业务后,到ATM机上查账时,发现ATM机中有林某的银行卡,还可以操作。葛光昌便分9次从受害人林某遗留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内取出现金18000元。案发后,葛光昌退赔了全部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葛光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法院遂依法酌情从轻作出以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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