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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是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14:21  半岛网

  文/赵光瑞

  

  国家政法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释放出强烈信号,那就是今后要加大打击食品犯罪力度。这是当前维护和保证食品安全所必须的社会管理措施。

  这些年来,食品问题层出不穷,愈演愈烈,似乎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不仅严重威胁了中国人的生命健康,也在国际上造成极坏影响。原因究竟在哪里?有人说是社会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弊端,也有人说是社会转型期制度措施不够完善。笔者以为,这和管理不到位、惩罚力度不足有很大关系。

  保证食品安全是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任务。因为食品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关系着社会稳定,是人们一天也离不开的基本生活物质。因此,食品安全监管,应该是社会管理最基本的一项日常任务。由于这项管理工作未能有效开展,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2008年,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导致患病儿童共计29万余人,然而也只是个别人被判重刑,许多涉案人仅作一般处理。一年后,又有人顶风作案,09年底和今年初再次发现三聚氰胺奶粉,可是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主犯,最后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缓刑三年。打击力度和治假获利严重不对等。这又怎能不诱惑一些不法之徒造假制假呢?

  一方面,问题食品已呈泛化之势,另一方面监管和打击又很不到位,这是我们食品问题久治不愈的根源所在。这种状况不改变,食品安全问题就永远是中国人的心病,人们就永远无法摆脱伪劣食品的侵害。是到下决心严打制造伪劣食品的时候了。

  食品问题考验着社会管理者的监管能力和智慧。必须把这项工作上升到更高高度来认识。甚至有必要采取阶段性严刑峻法来遏制食品犯罪行为。不能仅仅根据制假者所带来的直接危害实施惩罚,只要发现有造假行为,就要从严查处,提高造假成本。对于目前中国社会所普遍存在的造假现象,有必要全面清理和打击。美国一位母亲因冒女儿之名读高中,被发现后就可能有6年牢狱之灾,为什么我们却只有造假直接给社会、他人带来严重后果,才可能追究法律责任呢?如果社会泛化造假不能有效制止,食品制假造假问题或也难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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