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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你多少年 被告也可谈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15:06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昨天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据悉,指导全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两个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将从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最高法副院长熊选国表示,《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统一了量刑方法和步骤、量刑情节适用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众反响强烈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量刑规范化改革,首先是根据基本犯罪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次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在试点中,检察机关的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允许并组织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就量刑问题发表量刑意见。 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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