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栋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公布《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有毒有害食品层出不穷,与黑心厂商的违法成本太低不无关系。生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某乳制品公司高管当着办案人员的面,告诉家属说,“不要害怕,最多判三年的刑”。对犯罪分子如不依法严惩,别说这些人事后重操旧业,还可能有更多人因贪图暴利,从事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而要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黑心厂商固然重要,同时也不能放松对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如果监管形同虚设,犯罪分子自然有恃无恐。目前,食品监管部门显然不能令人完全放心。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中,“一查到底”的决心被“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缺少检测标准”的推诿代替;本应用于食品检测的拨款被一些部门挪用盖房买车或发放补助,上百万元的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被闲置;甚至,在食品中查出有害物质,个别监管部门还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加以掩盖。因此,重典之外,也要完善食品监管体系,环环相扣严格执法,扎紧食品安全的“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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