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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连续三年听取审议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16:01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9月17日电(记者谢文英 赵晓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为了分析当事人涉法涉诉信访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市检察院自今年5月起开展了百件案件评查分析专项工作。”今天上午,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向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了该市检察机关在深化诉讼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方面的工作情况。

  这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次听取审议检察机关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旨在推动检察院和法院认真落实《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破解影响诉讼监督的难题。

  与前两次审议不同的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检察机关不仅要完善相关制度,还要开展对百件案件的评查工作。通过深入剖析,对确有问题的案件提出法律监督意见。

  检察机关把此次评查工作视为在新形势下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能力的一次积极探索。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检察院从百件案件中挑选了84件司法程序终结后仍然信访的案件逐一评查,对反映出来的执法司法问题深入分析,并对相关执法和司法机关提出了对策建议。

  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审查意见认为,此举在强化对个案监督的同时,不仅加强了对类案的调研分析,推动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的解决,而且锻炼了检察人员的诉讼监督能力。

  市检察院表示,全市检察机关正在对2008年以来办理的各类诉讼监督典型案件集中调研,对反映出来的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将向相关执法司法机关予以通报。

  2008年9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听取诉讼监督专项工作后,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明确要求检察院把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监狱机关行使监管权的监督,同时要求公安、人民法院和监狱等机关自觉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工作。2009年9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该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报告。

  “人大今年继续抓这件事,就是为了避免简单地走程序,要真正地抓出实效来。”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小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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