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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国家赔偿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座谈会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16:37  正义网

  

全国检察机关国家赔偿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座谈会召开

  座谈会现场。王丽丽 摄

  正义网无锡9月17日电(记者龙平川 王丽丽 卢志坚)全国检察机关国家赔偿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座谈会今天在无锡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大力推进检察机关国家赔偿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出席并讲话。

  柯汉民在讲话中说,这次全国检察机关国家赔偿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座谈会,是在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多次听取汇报,进行研究。曹建明检察长指出,国家赔偿工作意义重大,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不仅是控申、赔偿部门的工作,也是全体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对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曹建明检察长也多次提出明确要求。这次会议,既是贯彻落实高检院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重要指示的工作部署会,也是学习、贯彻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动员会、培训会,推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促进会。

  他强调以学习贯彻修改后国家赔偿法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依法、及时赔偿的思想观念。他说,国家赔偿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减压阀,也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助推器。检察机关要从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刻领会国家赔偿法修改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学习、贯彻和实施工作。

  他说,检察机关在依法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对刑事被害人权益的保护。2009年3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等八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此,高检院专门下发通知进行动员部署。一年多来,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初步展开,江苏、浙江、四川、河南、湖南、辽宁、广东等地成效明显。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牵头起草的《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去年10月1日实施,开创了以地方性法规推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先河,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反响。

  他希望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救助工作。救助工作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副检察长具体抓,控申部门具体落实,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把救助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无锡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戴解平参会并致辞。本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赔偿办公室、最高检院刑事申诉厅等相关负责人将对相关专题进行讲解,来自全国各省市检察机关的150余名代表将就国家赔偿法修改对检察机关的影响及如何发挥检察职能、做好刑事受害人救助工作展开研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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