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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车祸三年至今未获赔 检方帮扶化解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16:59  正义网

  正义网山东9月17日电(记者杨建伟 通讯员付相山 周港龙)“检察机关收到我的信件后,工作人员多次和我交谈并讲解法律知识,使我解除了对司法部门的不满情绪,心理得到了平衡……”日前,青岛城阳居民徐某对冒雨前来送救助金的青岛市检察院和城阳区检察院热线办公室的检察官诉说着自己的感受。

  2010年4月19日,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中华埠社区徐某向青岛市检察院董以志检察长写信反映,因交通肇事造成其右骨内外踝骨粉碎性骨折,2007年城阳区法院判决肇事者即墨市午山村王某赔偿其人身伤害损失67000余元人民币,2008年向法院申请执行,至今未得到赔偿,现生活拮据。因找不到救济途径,感到对生活无望,并且认为城阳区法院执行人员未执行判决是失职、渎职行为。

  董以志检察长阅信后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该信转送市检察院民生热线办公室协同城阳区检察院办理。

  城阳区检察院领导和青岛市检察院民生热线领导接信后即时走访了城阳区棘红滩街道中华埠社区居民徐某,了解了该案的有关情况,对其做了耐心细致的安抚工作,并告知如果案件有条件执行一定会得到及时执行。如果生活有困难,政府和司法机关会对其进行帮助的。后多次到城阳区法院与该院领导和办案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到被执行人所在社区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经了解,城阳区法院收到徐某的执行申请后,当即立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行工作。但执行中遇到了麻烦,一是被执行人行踪不定,难以查找。二是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导致多次执行未果,案件陷入僵局。城阳区院领导与市院民生热线的工作人员并未就此止步,与信访人保持联系,安抚其情绪,到街道居委会了解情况。针对徐某目前生活困难又无法得到赔偿的实际,积极主动的协调法院,帮助其申请了2000元的救助金,城阳区检察院又为其捐款1000元。

  2010年9月3日,青岛市检察院民生热线的领导与城阳区检察院民生热线工作人员一道,冒着大雨将3000元救助款送到徐某家中,并与徐某进行了亲切交谈。徐某谈了对这件事的感受:“检察机关收到我的信件后,工作人员多次和我交谈并讲解法律知识,使我解除了对司法部门的仇视情绪,心理得到了平衡。我以前认为到法院打官司胜诉后,法院就有义务将判决书确定的钱给我要回来,钱没要回来就是法院失职、渎职。现在我明白了没有得到执行的原因是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而造成案件有可能得不到执行的风险应由我自己承担,而不应由司法部门承担,我以前的看法是不对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不但在心灵对我进行安慰,还为我申请救助并进行捐助,使我感到了司法部门浓浓的人情味和社会的温暖。我没想到一个邮件能引起检察机关领导们如此重视,一次次打电话询问情况,一次次和我交谈,一次次到我们街道居委会了解情况,到被告人家做工作,在了解到我的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后,还为我申请救助并进行捐助。我以后要干力所能及的工作,尽量少给社会添麻烦”。两级院的热线工作人员听完徐某的由衷的感言,都会心地笑了。

  一起有可能演变为重复访、越级访的非涉检信访案件,检察机关不是一推了之,而是遵循“化解一个矛盾,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的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的工作原则,通过市、区两级院的领导和热线工作人员的认真工作,使矛盾得以化解。两级院热线工作人员将继续与法院保持联系,商讨执行对策,寻找执行条件,努力确保案件得到执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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