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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下彻直言指斥律师团 招致律师协会停牌惩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19:19  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驻日本特约记者曹军报道,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消息,因为三年前对辩护律师团提出严厉批评,日本大阪府知事桥下彻被告知,其律师执照将被停牌两个月。

  2007年5月,桥下氏在就任大阪府知事前,曾在商业电视节目中严厉地批判了某被告的辩护律师团在为被告进行辩护的过程中,以荒谬的主张为被告进行辩护,并鼓动称“如此辩护不容原谅,如果大家认为不可原谅,请一起要求处罚他们。”

  围绕这一发言,约有300多名律师和学者指出,身为律师的桥下彻在电视节目中公然呼吁对律师团进行惩戒,是损害律师名誉感情等人格利益的不法行为,并于2007年12月以“藐视刑事辩护及律师协会的品格”为由,要求大阪律师协会对桥下彻进行处分。而当时已宣布竞选大阪府知事的桥下彻则公开反驳,称:“这是对政治活动的严重挑战,性质极其恶劣。”

  大阪律师协会经过无数次磋商,最终在压力之下决定对桥下彻做出停牌两个月的处分。

  导致桥下彻律师知道被叫停的案件经过是这样的。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一名刚满18岁的少年福田孝行闯入一座民宅中,用令人发指的手段残忍地杀害了女主人和11个月大的女婴。因此被山口县地方法院判处死刑。由于犯罪嫌疑人福田孝行未满20岁,所以该案需经最高法院开庭公审。

  在最高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的辩护律师团提出荒谬的主张:“一、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以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二、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三、用绳索勒毙11个月大的女婴并非心存杀意。是因为女婴一直哭泣,福田想让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被告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桥下彻在参加大阪府知事的竞选活动过程中,在电视演讲中又提到此案,并用带有煽动性的语言痛斥了荒谬的辩护律师,因而招致了律师协会的惩戒。

  日本律师协会对律师的惩戒有4种:①警告;②两年以内禁止进行业务;③剥夺律师身份;④除名(失去律师身份,3年内失去成为律师资格)。目前,如果桥下彻不服,可向日本律师联合会提出异议申请。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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