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上午,房山区法院集中宣判三起非法采矿案,共18名被告人获刑,涉及2万吨煤炭。其中,被告人陈春雷获刑最重,被判8年并处罚金20万,其他人分获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起案件被认定涉恶
第一起案件涉及12名被告人,并被认定为涉恶案件。
据供述,2007年11月,陈春雷、焦永庆、王记林三人合伙开矿,2008年3、4月份,陈、焦、王三人便开始分红,每次分五六万,分过四五次。
据北京市地质研究所核查,三人合计盗采煤炭共计582万元。
2008年房山区严查黑煤窑,陈春雷盗采一事浮出水面,并牵出多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事件。
“别在外头给我惹事”,张彩云说丈夫经常嘱咐朋友。出事前,陈春雷除了采矿还曾担任村里经联社副社长,并负责过拆迁工作。张彩云说,她也曾劝过丈夫“钱不是一天挣的,别干了”,但没想到就是停不下来,最终出了事。
一审裁定,陈春雷因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判处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
另一起案件涉及3人死亡
第二起案件被告共有4人,所开采的地点——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是在去年11月发生事故、并造成三人死亡的煤窑(本报曾予以报道)。当时曾有家属称系保安点燃矿口引发坍塌,但遭政府方面否认。
被告人吴德银回忆,去年11月5日事发当日系有人来查煤窑,矿工们很害怕,不敢往外跑怕被人发现,遂往矿里跑,但外面来查煤窑的人并不知道,随后外面着火,三矿工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煤窑系被告人张玉顺、吴德银、文德云、蒋金在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并造成了30余万的资源损失。
一审判处四人非法采矿罪,张玉顺获刑三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吴德银获刑三年并罚8万元,文德云获刑两年半并罚8万元,蒋金获刑一年半并罚5万元。
此外,第三起案件中,被告人刘杰、果海峰因非法采矿,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和一年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处罚金6万和5万。
■ 庭审现场
主犯陈春雷不时发笑
旁听者试图举手问好,并称其“大哥、雷哥”
当第一起案件审理时,12名被告人走入法庭,42岁的主犯陈春雷走在第一位,旁听席上有家属、朋友等30余人。尽管有法警走进旁听席维持秩序,不过还是有旁听者试图举手向陈春雷问好。
庭前,有旁听者描述其时都是用大哥、雷哥、陈大雷等字眼。
看到此景,陈春雷也抬起头,对着旁听席点头笑笑。除陈春雷表情放松、不时发笑外,其他11名被告人表现也都不同寻常。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他们或张望,或抠鼻孔,或抖腿,主犯王记林还对法官说“腰疼,能不能坐会儿”。
庭审时,陈春雷的妻子张彩云正坐在台下,身边是夫妇俩18岁的儿子。庭后,张彩云直接回了自己经营的餐馆。回忆起丈夫的表情,张彩云放声大哭,说“他是故作轻松,不想让我们操心”。这时已是陈春雷自2008年底被羁押后首次露面。
■ 对话
“没本事就想混口饭吃”
被告人焦永庆称在矿区干了二十年
焦永庆,人称焦老四,42岁,做过生意。此次因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
新京报:你怎么看这个结果?
焦永庆:甭说别的,人家有钱有势力的现在还干呢,说那些有什么用啊?
新京报:你在矿上干了多少年?
焦永庆:我们进来(山里矿区)二十年了,人家一天都没停。我们找谁说去?
新京报:可这毕竟没证,不怕将来出事故或者被查吗?
焦永庆:没有事故!能有什么事啊!行啦,别说啦,我不想说了。
新京报:你打算上诉吗?
焦永庆:上诉!我比窦娥都冤。
新京报:怎么想着去山里挖矿?
焦永庆:我们就是没本事,就想混口饭吃。人家都在山上干着呢,好几十家,你们去山里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新京报:有人管这些矿吗?
焦永庆:不知道,没人管,荒山。
新京报:你家人今天来了吗?
焦永庆:没看见,我们家没人管我,行了行了,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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