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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备案难 诉街道不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8日01:54  新京报

  健翔园

  本报讯 (记者姚瑶)海淀区健翔园业委会换届选举,向当地街道办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后,街道办一年未予备案。业委会以行政不作为为由起诉街道办。昨日,海淀法院审理此案。

  业委会

  申请备案一年未获回复

  昨日,健翔园业委会代理人任晨光说,去年6月,小区业主大会进行业委会换届选举,产生了7名业委会委员和2名候补委员。选举结束后,业委会于去年7月向学院路街道办提交了备案申请材料,并于8月两次提交了加盖业委会公章的补充材料。如今,提交材料已超过一年,街道办未作出处理意见,也未对业委会进行回复。任晨光认为,街道办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当选的业委会主任覃明说,在没有完成备案的一年里,业委会无法正常工作。小区物业及部分业主,以业委会没有备案为由,质疑其合法性。

  街道办

  申请材料不具备备案条件

  学院路街道办的代理人称,如果业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在10天内可完成备案,但健翔园业委会提交的备案材料不齐,不具备备案条件。业委会换届选举后,街道办收到300多名业主的联名信,称业委会换届选举存在违规。

  街道办代理人说,为了对业主的举报进行核查,街道办曾3次给新业委会的主任覃明发告知函,要求其提交选票复印件、交纳物业费的凭证等,但一直未收到覃明的回复。街道办并非行政不作为。

  任晨光说,街道办给覃明发函中要求提交的材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且街道办发函的抬头为“覃明”,并非“健翔园业委会”,不能认定是给业委会发的告知函。若街道办对业主大会程序和选举结果有疑义,可进行选票核查,但不能拖延备案。

  昨日,此案未当庭宣判。

  ■ 观点

  “物管办法”有望破解备案难

  北京市业委会协会申办委员会召集人陈兵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乡镇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要向上述部门备案。但在实际操作中,业委会备案难。在即将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中规定,业委会提交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乡镇政府应当场备案,业委会备案难有望解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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