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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故意伤害、合同诈骗罪 金阳地产董事长翟树坤领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8日02:22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冰洁)9月17日,备受关注的兰州金阳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翟树坤等12人涉嫌故意伤害、合同诈骗罪一案在兰州中院宣判。翟树坤因犯故意伤害、合同诈骗、诈骗、逃税等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2万元;陈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蔺小江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人分领无期及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

  据检方指控,2006年,翟树坤、陈璟与其商业伙伴洪某、吴某发生矛盾。同年6月10日晚和9月初,翟、陈出资1.1万元并提供轿车雇蔺小江等人对洪某公司的3名业务员及吴某进行暴力殴打,致3人重伤。案发后,陈璟于2007年1月被抓并被诉诸法院,两个月后,翟树坤归案。次年2月,蔺小江等8名打手悉数归案。侦查发现,翟树坤于1999年至2002年间先后骗取5名购房人总计500余万购房款。法院判决后,翟树坤偿还30万元后拒不履行其余还款义务,还将伤害案受害人之一吴某的房产非法转移给他人,侵占近40万元房款。2004年6月,翟树坤与公司股东马某给甘肃众望会计事务所支付1万元手续费,要其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原5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以骗取工商登记。翟树坤还于2000年至2007年4月间,采取少列收入、指使他人购买假发票的手段,少缴、偷逃税款70.78万元。由其豢养的打手蔺小江等人,在2003年至2006年9月间,流窜7省区持枪抢劫轿车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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