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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约没到期,百余商户被勒令走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8日03:42  扬子晚报

  “中秋、国庆两节就在眼前,我们刚接到立即搬迁的通知,能不能通融一下等两节之后再搬?”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原南京客车厂内的下关茶叶城,之前茶商们向记者投诉,称茶叶城要他们在9月底前搬出,否则先前承诺的奖励18个月的租金将不再享受。记者了解到,茶叶城内有100多家商户,其中绝大多数商户的租赁合同还远没有到期。

  茶叶城管理方“龙辉捷公司”则表示,他们在咨询了律师意见后,已经给出了补偿标准,算是很人性化了。但商户们认为这是管理方单方面的标准,他们不予认可。

  昨天下午,茶叶城的商户代表和南京客车制造厂负责人第一次坐下来协商搬迁细则和奖励办法。

  勒令搬迁通知书让商户措手不及

  “关英茶行”的经理是李关英,她2000年第一批进场经商,她还记得那天进场时敲锣打鼓声不绝于耳。那年她40岁。“我本来打算在茶叶城里再干10年,却没料到眼下已超过9月15日搬迁优惠补偿时限,和我一样的商户都无比着急!”李关英拿出厚厚一摞印着自家茶行地址、网站和电话的塑料包装袋说,如果知道搬迁,她根本不可能印这么多袋子。她介绍,8月6日客车厂张贴了要求经营户自行搬迁的通知,市场管理方“龙辉捷公司”曾向他们透露,今年茶叶城要搬迁,但市场将为商户们联系南京几个适合的市场,让他们易地整体搬迁。8月23日,他们收到了龙辉捷公司给各家发放的搬迁通知,内容是“南京客车制造厂土地由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整体收储,实施下关区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客车厂已于8月21日与我公司终止租赁合同,我们决定即日起与所有经营户终止一切租赁关系,望你们在9月15日前自行搬迁完毕。”

  与此同时,“龙辉捷公司”告诉他们,寻找整体搬迁的希望也荡然无存,大家自行走人吧。至此,李关英与各商户一样,最后留连的梦想化为泡影。令他们更沮丧的是,一系列补偿协议尚未及洽谈,9月1日,客车厂又张贴了一份通告:……自9月16日起,我厂将对市场范围内停止供水供电,不搬迁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与我厂无关!连续两份勒令搬迁的通知书,打得包括李关英在内的100多家商户措手不及,而其中绝大多数商户的租赁合同还远没到期。

  市场管理方成替罪羊,负责人还挨了打

  据了解,“龙辉捷公司”于2002年用160万元一次性租赁了这个倒闭10年、发不起工资的老厂的厂房,期限到2013年2月,合同规定期间每年再另外支付给厂里几十万元租金。“龙辉捷公司”一位管理者告诉记者:我们也有苦衷,今年元月初,我们就得到搬迁的消息,并因此而不再与期限将到的商户继续签约。但众多商户看好这个市场,因为老客户都知道来此地找他们,一旦搬迁,租金必然上升不说,宣传新商铺也需要花费资金成本。这位负责人诉苦说,今年初下关区相关领导曾表态:为感谢百余家茶商对区里税收的支持,感谢他们解决了一两百号人在下岗再就业过程中对社会的贡献,区里承诺尽力帮助大家寻找合适的场地,实现整体搬迁。“可是今年区里换了相关领导,对茶叶城的税收啊减负什么的,就没人再提及了。”这也正是李关英等商户的共同困惑:“当年敲锣打鼓欢迎我们,如今停水断电对付我们,反差这么大,让人难以相信是在同一个区。”

  记者在茶叶城看到,不少商户已着手搬迁,到处乱糟糟的,几个片区间的小门已经关闭,市场方面表示眼下不是经营期,而是全面停业了。

  “龙辉捷公司”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连续多天,搬迁的矛盾困扰着双方,因商户是与他们签订的合同,“他们的怨气都冲着我们,我昨天还被一商户的姐姐打了两个耳光。”他也不能接受原先很好的关系因为停水断电等误会,现在一切都变了,成了仇人。

  商户代表昨和客车厂负责人展开协商

  9月16日,各商户再次接到“龙辉捷公司”的一份通知,这份“通知”终于提到补偿标准:“……在9月20日前全部搬迁完毕,经市场工作人员验收、核定的退还18个月摊位费,另再奖励5个月的摊位费;在9月25日前全部搬迁完,经市场工作人员验收、核定的退还18个月摊位费,另再奖励3个月的摊位费;在9月30日前全部搬迁完,经市场工作人员验收、核定的退还18个月摊位费,无奖励;在10月1日以后搬迁没有任何退费。”商户对这样的标准不认可,认为这是市场单方面出具的标准。“龙辉捷”却表示自己咨询了至少5个律师,在律师的参考下为他们制定了现在的补偿标准,算是很人性化了。

  在双方谈不拢的情况下,昨天下午,全体商户强烈要求与客车厂负责人直接见面,“龙辉捷”没有参加见面。商户们提出补偿应该基于停业损失、营业执照变更、虑及在市场经营的年限及新老地区租金差异等几个方面考虑,不能谁的嘴巴大谁就说了算,更进一步说,正因为补偿没谈妥,他们就不能马上搬迁,市场应酌情考虑延缓时限。

  记者获悉,截止到昨天下午5:10,5位商户代表向客车厂表达了上述意向。见面会刚结束,一位商户在电话里向记者透露,他们至今不知道这块阔达150多亩场地的最终用途。“我曾听说有人开价达4个亿,客车厂都没有出售。”假如这位商户的“情报”准确,那为何各相关方面在已违反租赁合同的前提下,对商户的赔付如此斤斤计较呢?

  本报记者 董婉愉 实习生 余阳 本版摄影 吴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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