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市政“举报有奖”能否制度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8日03:42  扬子晚报

  某市自来水公司向社会公布:市民举报偷水、漏水有奖。一位女士看到新闻后,便想到附近的水管有漏水现象,先后多次打该公司的热线电话反映情况,并协助有关人员了解,结果是消防栓坏了导致漏水,公司闻讯,很快更换了消防栓。之后,女士希望该公司兑现奖励的承诺,公司却变卦了,竟把“奖励”改成了口头“鼓励”。

  读了新闻后,我心想“煮熟的鸭子咋会飞了呢”?如此失信于民,今后自来水管线出现问题,谁还会去多事?对此,有关方面能不能制定措施,奖励维护公共利益的市民呢?比如举报违章搭建,比如抓小偷,乱倒垃圾等等。 措施是纲。这样一来,那些发奖的单位就有法可据,一经认定,便可启动奖励机制,不能随意地把奖励的标准扩大或者缩小;而市民的积极行为也因此得到认可,在社会上也会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这对扶持社会正气颇有益处。

  至于奖励的标准,不妨参照本地工资的基数,像对待节假日加班工资那样,数倍发放。或者开个奖励标准听证会,看看民意再定也行。在这个方面,市容局已经这样做了。该局在报上表示: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他人乱贴“牛皮癣小广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协助执法人员查办的,给予200元的奖励。对此,自来水公司在标准出台之前,不妨参照市容局的做法。网友:湘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