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4·2”柏木河污染案3人获刑

  华西都市报讯(见习记者欧阳俊杰)因向柏木河中倾倒4吨工业“废水”,彭州一塑料回收厂老板刘德成、儿子刘桃、驾驶员李波,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提起公诉。成都市自来水公司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刘德成3人索赔高达6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昨日上午11时,法院判决3人均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处以刘德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李波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千元;判处刘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另3人还须一次性赔偿因水污染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2万余元。

  今年4月1日,刘德成指示刘桃、李波趁夜开车来到位于都江堰天马镇与崇义镇交界的柏木河边,将4吨有机玻璃脚料加工后产生的“废水”倒进河中,致使柏木河被污染。而柏木河是成都市自来水公司的取水口,自来水公司接到举报后,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关闭部分取水口,其间造成成都五城区、高新西区、龙泉驿区、华阳城区、新都城区及郫县城区自来水供水整体服务压力持续5小时下降1/3-2/3,严重影响了供水区域内的生产生活秩序。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