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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 三千法院将试行量刑规范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8日07:08  中国青年报

  

  本报三亚9月17日电(记者郑加良)近年来,“同案不同判”现象频频发生,量刑过程缺乏透明度也饱受人民群众争议和不满。不久后,这些问题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解决。

  在9月16日至17日在海南三亚举行的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全面部署量刑规范化改革。自今年10月1日起,量刑规范改革将在全国3000多家法院全面试行。

  “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中央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部署。”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说。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介绍,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过于宽泛,比如上下限徒刑差值在5年以上的法定刑就有270多个,占总数的40%,增加了法官准确量刑的难度。此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定罪、轻量刑”,没有规定量刑程序,缺乏一套规范的、科学的量刑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过去的量刑活动,是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确认案件事实、证据,被告人被确认有罪以后,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关起门来,进行秘密评议,完全由法官个人依据法律、凭借审判经验独自作出判断。量刑结果的公正,被过程的秘密、决断的主观以及参与的缺失所遮掩,反倒被怀疑、被指责。

  “这些都是导致被告人不服、人民群众不满的重要原因。”熊选国说,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就在于“规范”,让量刑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目前,在全国400多类案件里,量刑规范化改革确定的15类犯罪,是社会上常见、多发的案件,占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90%。“量刑改革工作是一项艰巨、浩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他说,“条件成熟后,我们将再对其他刑罚的适用进行规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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