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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集中培训学习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8日09:42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邓新建佛山市在开展“五五”普法中,注重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通过建立健全七项制度,走出了一条富有佛山特色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新路子。

  一是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以集中学习为主,结合法制讲座、聘请专家集中授课、组织集中讨论等具体形式,保证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二是建立定期法制讲座制度。全市各单位每年至少举办1次以上法制讲座。四年来,全市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210多期,法制讲座327次,参加达者62100人次;组织法律知识考试76次,参加者达33680人次。

  三是建立集中培训学习制度。“五五”普法以来,佛山市先后举办了全市骨干培训班、普法联络员培训班、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研修班、法制副校长培训班和法治文化研讨班,对全市各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领导、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普法联络员、市区镇(街道)三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普法工作的人员普遍进行了一次轮训。

  四是建立网上在线学法制度。充分利用“佛山市干部在线学习网”和“佛山市普法网”,将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网上在线教育内容,并将该“在线时间”作为年终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的一个依据。

  五是创新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在每年12月中下旬,市普法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对各单位组织公务员学法考试进行巡考,每年随机抽取20至30个单位,在被抽取单位进行集中学法考试,每五年对市直所有单位检查一遍。

  六是建立学法登记制度。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各种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认真进行登记,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以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真正落到实处。

  七是建立学法用法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普法办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到市直各单位抽查学法用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各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区普法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每两年组织一次。检查和抽查结果由组织部门备案,并由组织部、宣传部和普法办每两年进行一次联合通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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