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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林权证52万本 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9日18:2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儋州9月19日电(记者 付美斌)19日,海南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现场会在海南省儋州市举行。记者从此次会议获悉,至2009年4月,海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以来,截止2010年6月底,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目前,海南全省正在加大查漏补缺、“回头看”和整改工作力度,争取9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检查验收任务。

  海南省国土面积5086万亩,森林覆盖率59.2%。全省林地面积3100.1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141.69万亩,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18个市县、202个乡镇、2499个村委会、22059个村民小组、500多万农业人口。

  海南省林业局关进平介绍说,2007年11月,海南省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2009年4月在全省全面铺开。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省已完成勘界面积1131.25万亩,占确权面积的99.09%;已发放林权证52.59万本,发证面积954.47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5.29%,主体改革达到了预期目标。到目前,全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上访案件,主体改革达到了预期目标。

  海南省副省长陈成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现场会说,在全省铺开林改时,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同时,严格按照《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了中央政策真正落实兑现到农民。全省18个市县成立了各级林改领导机构2719个,实行“市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促进了“三级联动”;建立了林改工作问责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奖励机制“三个机制”,狠抓林改各项工作的落实。 据统计,全省共投入林改经费13557万元,其中中央投入1239万元,省财政投入4500万元,市县、乡镇投入7818.1万元,全省仅GPS就配备了近3000个,保障了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陈成说,历经三年多时间,全省集体林权主体制度改革,已经到了检验成果的关键时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一项宏大工程,没有既定的参照物,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中实践,又在不断的实践中探索。2007年11月,海南省在澄迈、白沙、昌江、屯昌等4个县开展林改试点。4个试点县围绕明晰产权、确权发证和配套改革,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探索和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2008年底,4个试点县顺利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相关配套改革也取得重要进展,为全省各市县的林改提供了最直接的示范带动。全省范围的林改主体改革,各市县也纷纷选择两到三个乡镇作为试点,先行摸索出可行的方案再推广铺开。全省仅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就较为顺利地基本完成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海南省的这个试点先行的稳妥做法。

  陈成指出,林改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山更绿、水更清、农民更富、环境更好。(完)(海南分社付美斌采 关向东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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