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9月 19 日讯 省教育厅今天发出通报,对新泰一中、沂水一中等5所高中违规办学情况给以严肃处理。
8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省教育厅对新泰一中组织部分学生进行暑假补课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从8月1日开始,新泰一中组织高一年级 50名学生、高二年级 100余名学生,总共 5个班,每生收费800元,进行暑假补课,严重违反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鲁办发〔2010〕2号)等文件要求。
2009—2010学年,沂水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借用沂蒙中学分别举办复读班,并且在2009-2010学年上学期违规提前开学,严重违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6号)等有关规定,在全省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研究决定,撤销新泰一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3年内不得申报;责成泰安市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对新泰一中主要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责成新泰一中退还学生费用。撤销沂水一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对沂水二中、三中、四中等3所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给予黄牌警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