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环江县红山朝阳煤业有限公司原属广西红茂矿务局,2003年重组后成为私营企业。记者和检查人员突然到访时,该煤矿的矿长以及4名副矿长都在办公室。记者问他们为什么没有与矿工同时下井,他们表示,已有矿领导跟班下井了,是一名矿长助理。
这几名矿领导表示,由于平常地面工作繁忙,矿长和几名副矿长不可能下井监督,为此,“国务院文件刚一下发,我们就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让他们轮流跟班下井。下井基本上以他们为主,实在轮不过来再轮副矿长和矿长。”
他们还一再强调,这7人提拔为矿长助理后,待遇也提高了,并且全部脱产,主要是跟班盯岗。他们都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这种做法应该与国务院文件不冲突,人手不够,只能这样处理”。
矿长助理到底属不属于“矿领导”这个范围,目前尚未有定论。但有业内人士提出:想要国务院文件真正落到实处,必须要“防‘假领导’下井,‘真领导’不下井”,即有的矿山可能将一些普通员工或中层干部挂名为“矿领导”,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只负责“下井与矿工一起劳动”,不负责矿上任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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