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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重庆9月20日消息(记者刘湛)记者今天(20日)从重庆市公众信息网获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公布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渝购房的政策及流程说明,规定在重庆设立了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以及《外国人居留许可》累计期限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在重庆购买自用或自住商品房。
政策规定,累计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与此同时,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以在重庆购买自住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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