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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我省今日立法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1:11  海峡都市报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今日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正在审议中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草案”)听取市民意见。此前,实施办法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此次立法听证会的听证内容有两项,一是关于城乡规划修改的程序;二是关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选择这两项内容作为听证事项,主要原因有3个:首先是这两项内容本身就是城乡规划立法的重要内容,必须作为重点加以明确规定;其次,这两项内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很高;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也非常关注,认为要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据悉,此次听证会引起全省各界广泛关注。8月28日新闻媒体发布听证会公告后,截至9月16日,共接受电话、传真报名80余人。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及支持、反对意见对等的原则遴选后,法工委确定了8名听证陈述人、6名听证旁听人。陈述人中有教授2人、律师2人、法官1人、高级工程师1人、城乡规划管理人员1人、自由职业者1人。

  相关负责人表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还要召开立法听证会,一是城乡规划是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实施办法草案涉及的一些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二是采取立法听证的方式,可以更广泛、更直接地听取群众意见,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

  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 王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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