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白)外出旅游,经常会遇到一些“霸王条款”。9月19日,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前夕,省工商局向全省各州市工商部门下发通知,要求严查节日旅游市场,严打各种巧立名目的“旅游格式合同”。
据介绍,所谓“旅游格式合同”,主要是指一些旅游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而旅游消费者,很难就合同里的具体条款与旅行社进行平等协商。其主要表现是病伤自理、在外不理、意外不管等。
省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对于旅游商业机构的欺诈行为,除可以向各级工商部门反映外,还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