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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牵头”收受三家医疗器械公司近70万回扣派发给全体科员 兰大一院输血科受贿案榆中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2:43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洁)以筹科研经费为由,兰大一院输血管理科及该科副主任郭振华,曾笑纳了三家医疗器械公司奉上的近70万元回扣。后经人举报,该科室及科室副主任的腐败行径浮出水面。9月20日,郭振华等因涉嫌受贿罪在榆中县人民法院受审。法庭上,被告单位兰大一院的辩护人为该单位做了无罪辩护,郭振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该案将定期宣判。

  由于科室的重要性,一些供货商经常主动巴结郭振华。2007年2月至2009年3月,在购进医疗器械时,兰大一院输血管理科以科室需要经费为由,由该科副主任郭振华经手,收受了3家医疗器械供货商的67.5万元,随后,郭振华将其中的66.7万元交给一科员,并安排其将这些钱分给输血科的全体成员。这期间,郭振华还独自收受了医疗器械供货商奉上的4.2万元回扣。今年年初,我省医疗系统查处系列贪腐案时,经人举报,该科室和科室副主任的腐败行径被发现。

  当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兰大一院输血管理科收受他人贿赂,应认定为单位犯罪,郭振华作为直接负责该科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另外,郭振华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应当以受贿罪处罚。该院输血管理科的辩护人认为,该科的负责人对此事并不知情,收回扣的行为都是郭振华擅自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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