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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小区超3成停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5:14  新晚报

  本报记者 谭启首

  昨天是哈尔滨市办理停热的最后一天。记者在部分热企了解到,江北部分小区停热率超过30%,江南城区小区停热率平均在5%左右。申请停热的市民和热企对停热都有自己的看法,该不该停热、怎样停热成为热企与市民共同关心的问题。

  开栓前一个月松北停热多

  据了解,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用户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热。停止用热的用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热能损耗补偿费。目前,哈尔滨市热能损耗标准为总体热费的20%。

  据松北区捷能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松北区一些小区都是停热集中地区,上一个供热期停热率一度接近40%。今年据不完全统计,申请停热的居民已经达到30%以上,高停热率不仅带来企业运行成本的提高,也影响了正常用户的用热质量。

  记者在南岗区市物业供热集团所属的怡和物业了解到,该公司所属的大众新城、征仪花园小区等供热辖区停热率在5%左右,属正常范围。记者随后在负责道里区爱建小区供热的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等热企获悉,江南城区正常申请停热用户平均占5%左右。

  多套住房人群申请停热多

  据松北区捷能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申请停热的居民中,大部分为第二套住房户主,基本为投资房。他们进行的调查显示,这些住房即使在夏季也大都空置,无人居住成为停热的主要原因。

  在大众新城小区,热费收缴管理员告诉记者,虽然停热用户在江南城区比例不高,但很多申请停热的房屋都是“年年停热”,这些房屋的房主大都不在哈尔滨市,房屋甚至都不出租,因此出现部分停热房。

  市民王先生早已退休,每年冬季他都到在南方的儿子家住半年左右,类似王先生这样的“候鸟族”,供热公司在为其办理停热时表示理解。

  市民热企盼停热政策完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申请停热期内,部分老问题再次暴露———部分市民在申请停热时被要求四邻签字、部分热企提高热能损耗比例等。对于这些问题,一些市民质疑,虽然《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对停热进行了规定,但最终解释权却在执行政策的热企。不住的房屋申请停热符合“热是商品”的原则,热企不应对此进行阻碍。

  一些热企认为,停热政策的初衷肯定是为了保护市民受益,但应该对停热具体标准进行政策性细化,减少大面积停热等现象,防止出现少数人受益影响其他用户的利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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