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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连撞6人,致1名婴儿死亡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袁黎 通讯员弘发)醉酒司机在马路上调头时,失控直冲人行道而去,连撞6人,包括两名推着婴儿车的母亲,一婴儿车里的孩子不幸死亡。记者昨从洪山区法院获悉,肇事司机在赔偿52万余元后,因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

  法院查明,去年10月8日下午5时许,37岁的宜昌男子谭某醉酒后驾车在卓刀泉南路上由南向北行驶,当车行至卓刀泉公园路段时,谭某意图调头,但因打方向盘过大,致轿车失控冲向人行道,将正在过马路的两刘姓市民撞伤。

  随后,谭某又操作不当致使轿车继续前行,撞上路边正推婴儿车行走的李某和胡某,婴儿车内躺着的两个孩子随母亲一道倒地,其中一名1岁7个月的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谭某赔偿死者及其母亲李某25.3万余元,赔偿胡某母子17.5万余元,赔偿两刘姓路人9.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定谭某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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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判例

  2008年12月14日,成都男子孙伟铭酒后驾车高速行驶,先后与5辆汽车相撞,造成4死1重伤。事后查明孙未取得驾驶证,且曾多次违章。孙伟铭一审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

  今年3月3日,艺人阿穆隆在杭州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撞上电动车,车主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阿穆隆驾车逃逸,两天后其向警方投案,后赔偿死者家属114万余元。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阿穆隆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刑法罪名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立法动态

  已于今年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出在刑法中设立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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