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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官二代”升官,就怕“官一代”发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10:42  半岛网

  文/李振忠

  

  若是一个老百姓的孩子,用不着组织部门站出来“庇护”,只拿出相关考试规定及成绩单即可,行与不行,一目了然。而对于卓某来说,则显然组织部门是在挖空心思护短,然后给其大开绿灯。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坊间传言的话,听起来拗口,实际上却是有所指,指谁呢?指一切用人上的裙带关系走后门现象等不正之风。

  尤溪县委组织部一位姓谢的副部长在接受中青报记者采访时说,当时他们也注意到这一点,但实际上并没有“认可”“尤溪县八字桥乡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这个职务。从此次公选报考上来说,乡团委干部和乡纪委监察室副主任都是一样的。前述是“不认可”,后述是“一样”的,这不等于自己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吗?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世界上哪有在公务员选拔过程中模棱两可的两个职务?这明显是为了庇护卓氏打掩护。

  卓德增于2010年1月到尤溪县八字桥乡团委工作,试用期要到2011年1月。然而,几个月后,卓德增就担任了八字桥乡纪委监察室副主任。几个月,连基本的监察业务都还没有熟悉,卓氏何德何能就担任了副主任职务?“直升飞机”有这样坐的吗?

  卓德增在大学毕业后,还没有报考公务员前一直在尤溪县财政局所属的单位工作,属于事业编制,“本身就是国家正式干部了”。大学毕业即进入事业编即成为国家正式干部,看来这个官二代的能量也就是其官爸爸的能量可以“通天”。一个老百姓的儿子一万年也不会出现一毕业即成为国家干部的好事,而一个官二代就可以凭空将自己变成一个“国家干部”,没有官爸爸罩着,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成真之美梦?

  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法律已经给出明确答案,那就是无论管任何情况下,公务员首先要满足试用期这个硬性规定,其余升迁任命一切免谈。那么,该县组织部门所谓的“两年工作经验说”及“正式国家干部说”都在公务员法面前不值一提,权不可大于法,这是基本的常识。之所以在卓氏提拔上权大于法,只能证明官一代在官二代提拔上提供了非法的庇护。不怕“官二代”升官,就怕“官一代”发飙,官二代升官背后是官一代权力发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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