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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安徽9月21日电(通讯员 徐珺 曾志伟)近日,安徽省宣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曾某某。
曾某某,男,现年41岁,宣州向阳镇人。因无正当职业,整日混迹于社会。8月7日11时许,曾某某独自一人窜至同村郭某某家中,见郭家只有年仅9岁的幼女陈某某一人在堂屋睡觉,顿生邪念,遂将陈某某抱至郭家堆放稻子的房间内脱光其衣物,并不顾陈某某的反抗和哀求将其强奸。案发后,宣州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某为追求刺激,满足其变态的生理需求,违背她人意志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遂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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