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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司马童
比起驾车族中流传的一句幽默语:别看我是“奥拓”,长大了我就是“奥迪”。那几名被突击提拔的矿长助理,或许就没有了那份跟“矿长”沾边的愉悦心态。原因一看便知,职位提拔只是一个障眼虚招,代替领导下井带班,才是其关键作用所在。
不得不承认,面对国务院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23号文件,广西那家煤矿的“下有对策”,可谓衔接得滴水不漏、极具功力 ,这样的做法真是有“创意”。7名矿长助理一天排一个下井,挨个轮遍刚好是一周。这等于说,待在上面的真正的“矿领导”,可以相安无事,谁也没有下井之忧了。
可以想象,提拔并安排矿长助理下井带班的举措,自然会被这家煤矿当作落实安全指令、加强安全监控、确保安全生产的具体行动,而日日记录、层层上报。但是,公众的疑问随之而来,这样的“领导与矿工同在”,跟上级要求的比起来,还能算是严格执行、绝无走样吗?或者说,这究竟是为了整个矿企的安全措施,还是只顾及个别领导的安全措施呢?
突击提拔的矿长助理,如果变成下井带班的不二主角,这与其说是冠冕堂皇的安全措施,不如说是另一种“安全透水”。高高在上者若不实实在在地亲临一线、坐阵指挥,任何有名无实的“虚拟领导”待在井下,都改变不了“换汤不换药”的漠视安全和推卸职责。
“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是一个信号,更是一种警示。在“下有对策”雏形初具的时候,“上有政策”必须高度重视,迅速堵住空隙、打上补丁。当务之急,就得对矿长助理下井算不算矿领导下井作出明确说明。此外,对于那些雇佣专业人士担任矿长的私营矿企,其幕后的老板,也应纳入到“矿领导”的前台来。须知,没有责任者的真正到位,对矿企安全的真正重视,只能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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