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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情形一律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14: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综合消息 南京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拆迁问责新规,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拆迁管理中出现五种情况之一,一律先行免职后处理。

  据央视报道,《南京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拆违和拆迁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了以下5种免职情况:因监管不力,造成辖区内出现大面积违法建筑、产生恶劣影响的;搭建违法建筑,拒不拆除的;阻挠、抗拒依法拆违、拆迁的;对拆违、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拆迁管理中出现上述5种情况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后处理。

  地方政府出台规定对官员进行拆迁问责,南京的做法在全国并不多见。南京的此次新规,把在各种暴力拆迁中负有相关责任的官员,也作为问责的对象。

  南京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保护在实际的征地拆迁过程当中,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等到矛盾发生以后,再去制定措施那是为时已晚了。如果说这个责任人是高一层的领导干部,我们依旧问责,所以不存在这个问责只对基层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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