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江西南城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强化诉讼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15:16  正义网

  正义网江西9月21日电(通讯员 李佩琴 王雯雯)近年来,南城县检察院将诉讼监督视角深入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诉讼监督。

  一是加大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工作力度。对符合简易程序条件,但属于职务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在本地有一定影响、社会较为关注的案件一律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对不派员出席法庭的简易程序案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随机选择部分案件派员旁听庭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纠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弥补不派员出席法庭造成的监督弱化和缺位。

  二是探索改革起诉书文书格式,实行“三书”合一。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起诉书的释法说理,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应适用的刑罚、法定和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向法院提出明确具体的量刑建议并阐明理由,将公诉意见、量刑建议写入起诉书,规范“三书合一”的文书格式,确保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在公诉人不出庭的情况下,既能充分表达检察机关的诉求,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通过借阅庭审笔录等多种渠道,实现简易程序案件的全面监督。对既未派员出庭,又未派员旁听庭审的案件,通过借阅庭审笔录,接受当事人、辩护人投诉、检举等多种渠道,力争将案件纳入监督体系,实现全面监督。

  四是通过制发《量刑建议书》,实现对简易程序案件的事中监督。结合量刑建议工作平台,以人民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为契机,在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均制发《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从而实现对此类案件量刑部分的动态监督,将监督视角从事后监督拓展到事中监督。

  五是切实加强简易程序案件裁判文书审查。积极完善相关审查程序,规定对于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判审查,必须重点审查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罪名与起诉书是否一致,判处的刑罚是否在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幅度内以及庭审程序是否合法。对于在审查中多次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检法联席会议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

  南城县检察院通过推行上述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公正审理,缩短了在押人员的羁押期,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司法公正。近三年以来,南城县法院对100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不但程序合法而且量刑合理,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