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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门立法 力遏“一任领导一张图”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00: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福州9月21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1日举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这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场立法听证会。

  当日,14名来自福建的教授、律师、法官、高级工程师、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税务师、媒介从业人员、社团工作者、自由职业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在听证会上发表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的实施办法草案2009年11月23日经福建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7月28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并认为,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发动群众参与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指出,当前城乡规划变动较快,刚性不强,建议通过程序设计来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避免随意修改;应注重城乡有机统筹平衡、规划部门权力和责任的平衡、监督与实施之间的平衡;通过建立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使群众参与规划、监督规划。

  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郑少芬律师说,在城乡规划的实践中,个别地方政府领导不严格执行既定的规划,“一任领导一张图”、“领导一换,规划重来”的现象屡见不鲜。

  “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福建省的实施办法应严格规定城乡规划的修改程序,降低修改规划的随意性,强化越权或违反法定程序修改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郑少芬建议,对违反法定程序修改城乡规划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予以停职、撤职等处分。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立法听证会是广纳民意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阐述各自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经整理归纳,将被部分吸纳进法规的二审稿中,作为审议的重要参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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